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
物资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SC100015 尊敬的供应商: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阳光采购平台面向社会对如下所需物资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询价单号:202311SC100015,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咨询并参与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的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DPD余氯测定试剂盒 | 余氯检测范围0.05-1.0mg/L | 盒 | 70 | 水处理厂:50,动力厂:20(污水处理四班:50,动力厂 化学水处理站:20) | 20231210 | /每盒100次 二、报价须知 2.1. 价格构成: 所报价格须包括货物的税费、运输及运杂费、保险费、(卸车费)等与到厂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 2.2. 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 2.3. 付款周期: 发票集齐后60日内付款。 三、报价咨询 3.1.报价方式:阳光采购平台直接报价。报价地址:https://cg.chncopper.com。 3.2.采购业务联系人:张艳飞 , 0874-5619008。 3.3.平台注册联系人:李校夷,0874-8979555 。 四、报价资格要求 4.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特殊物资提供相关法定经营证照。 4.2.公司注册成立时间≥12个月。 4.3. 注册资本金额须≥100万元或上年度营业额≥500万元,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4.凡列入中铝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法人控股、参股、监事、受益等关联企业均禁止参与报价; 4.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上或行业内没有明显违背社会责任有关规定的不良记录。 4.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7.自愿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标准交纳信誉保证金,并遵守我公司信誉保证金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我公司阳光采购平台网络信息保密规定。 4.8.本次公开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信誉保证金 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公告》执行,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信誉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物资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联系人:李校夷,电话:0874-8979555。 信誉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 账号:31050165360000004531 六、违约管理 (一)失误、弃标及毁约管理 1、报价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开评标,阳光采购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前,供应商若放弃中标,参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比例,按自动开标中标方报价总额3%扣除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3000元的按照最低3000元/次扣罚,上限为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总额。自然年内累计发生3次,给予禁业1年的处理。 2、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按中标金额5%扣除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7000元的按照最低7000元/次扣罚,上限为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总额。自然年内累计发生2次,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期限1年。 3、供需双方已完成合同签订,供方单方面毁约或部分履约,合同内有约定违约责任处理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内未涉及的100%扣除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期限3年。 (二)供货质量管理 1.供应商所供物资在验收环节鉴定为“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且无法配装使用”或“质量问题”,因物资供应或换货时效性不足造成我公司损失的,经下属企业确认确属供应商责任的,首次发生给予供应商“书面警告”处理,同时扣罚供应商信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50%;第二次发生给予“强制退出”处理,同时全额扣除供应商信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期限2年。 2.使用环节鉴定为“质量问题”,经下属企业确认确属供应商责任的,由下属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理,同时呈报电子商务中心,给予“强制退出”处理,同时全额扣除供应商信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期限3年。 (三)假冒、违规、滋事、廉洁、不正当竞争管理的,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之一,100%扣除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期限5年。 a) 供应商弄虚作假,提供假冒、伪劣、贴牌产品; b) 供应商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c) 供应商威胁我公司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性质恶劣行为; d) 供应商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商业贿赂的; e) 供应商侵害到公司商业机密的行为; f) 供应商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 (四)与第三方纠纷:供应商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对我公司运营、声誉、社会形象带来不利影响,每发生1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终止合作、退出处理,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期限:3年。 (五)恶意垄断:供应商恶意进行区域独家垄断、渠道独家垄断,且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范围,经我公司价格对标、善意沟通无效后,此类供应商做“强制退出”处理,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期限:5年。 (六)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供应商对我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一经核实,根据损失程度由下属企业、法律部、纪委工作部、业务部门会商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七)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供应商“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八)黑名单管理: 1、以上违反诚信管理未达到列入黑名单标准的不良供应商违约记录,记入《供应商诚信管理档案》。 2、凡进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的,予以全公司通报,并报备中国铜业、中铝集团,给予全面禁业。 七、其他要求 (一)未按要求进行供应商注册、交纳物资信誉保证金及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前提交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概不负责。 (二)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 2023年11月18日原文链接:https://cg.chncopper.com/epsw/portal/announcementDetail/279509/000000000000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