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巩义市运河文化展示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3年11月17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运河文化展示馆项目
1.2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3】071号
二、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9:30
2、评标地点:
(主会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副会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标委员会成员:曲丛铎、李金柱、王海娟、贾钊、赵云龙(招标人代表)
四、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评审各投标单位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的评分情况如下:
技术标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1.70 | 22.90 | 22.20 | 22.65 | 21.00 |
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19.80 | 17.50 | 20.40 | 17.60 |
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6.00 | 19.70 | 15.90 | 17.30 | 15.50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00 | 19.60 | 16.50 | 18.60 | 15.30 商务标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49.31 | 49.31 | 49.31 | 49.31 | 49.31 | 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3.18 | 43.18 | 43.18 | 43.18 | 43.18 | 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6.06 | 46.06 | 46.06 | 46.06 | 46.06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3.01 | 43.01 | 43.01 | 43.01 | 43.01 综合标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0.80 | 13.30 | 12.80 | 13.90 | 12.80 | 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20 | 12.60 | 10.70 | 12.30 | 11.10 | 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90 | 11.30 | 9.20 | 11.00 | 9.40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20 | 11.80 | 9.50 | 12.40 | 9.50 最终得分汇总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最终得分 | 排名 | 1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829789.04 | 84.12 | 1 | 2 | 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3177231.40 | 73.62 | 2 | 3 | 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994514.34 | 72.70 | 3 | 4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108340.66 | 70.89 | 4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4.12 投标报价:22829789.04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钱晨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渝1502022202300259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3.62 投标报价:23177231.40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晓钢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0101833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2.70 投标报价:22994514.34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方国强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1412015201623226 六、信息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发布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其他事宜: 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金额为:800元/人,共计3200元。 八、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新兴路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18336368028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莲花街红松路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6楼 联 系 人:康玲玉 联系电话:13333850881 监督单位: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信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4361629 邮箱:gyzjjzb@163.com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ggzy.fgw.henan.gov.cn/tradeInformationDetail/88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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