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宫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商业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后宫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商业街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748.5万元,商业用房一栋,二层框架结构,二层顶为钢结构屋顶。建筑面积约2372平方米。内容含土建、水电,钢结构、室外雨污水等。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748.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6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 一个 标段,天后宫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商业街建设项目,主要包含:商业用房一栋,二层框架结构,二层顶为钢结构屋顶。建筑面积约2372平方米。内容含土建、水电,钢结构、室外雨污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柒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2月 4 日9 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含5分信用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 联系人: | 陆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秦女士 | 电 话: | 13815222707 | 电 话: | 15062737585、15996537148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 天后宫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商业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后宫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商业街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748.5万元,商业用房一栋,二层框架结构,二层顶为钢结构屋顶。建筑面积约2372平方米。内容含土建、水电,钢结构、室外雨污水等。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748.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6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 一个 标段,天后宫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商业街建设项目,主要包含:商业用房一栋,二层框架结构,二层顶为钢结构屋顶。建筑面积约2372平方米。内容含土建、水电,钢结构、室外雨污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柒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2月 4 日9 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含5分信用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 联系人: | 陆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秦女士 | 电 话: | 13815222707 | 电 话: | 15062737585、15996537148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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