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滤袋询比 公告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 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滤袋 | ||||||||||
二、标段(包)编号:20231102030169066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无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总规模1200t/d,2条6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2台6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2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滤袋采购,包含500条滤袋和50根袋笼 |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按采购人通知分批发货,成交供应商收到通知10天内到货。 |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个30万元及以上滤袋销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滤袋金额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 到 2023年12月04日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3时30分 |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
十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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