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补充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声明》不符合补充公告的要求,不通过资格审查。
|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补充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声明》不符合补充公告的要求,不通过资格审查。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不符合补充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声明》不符合补充公告的要求,不通过资格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28068853
联系人:林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联系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2023年12月09日
附件:
(无专家姓名)评标报告.pdf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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