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三峡公司所属单位地理位置比较分散,目前公司公务用车只有5座轿车,各职能部门到基层单位调研、检查、督导工作常常需要多辆车共同前往,油耗高,且安全风险大。经考察研究,现申请购买7座新能源车一辆。
2.2、比选范围: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重庆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并具有车辆销售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需承诺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中标人需对车辆质量进行保证,并提供质保书。
(2)比选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部费用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比选人交付车辆。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3、投标人需在重庆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本地工程师,可做到4小时现场响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由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投标人于 2023年12月0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必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仍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2月13日14时00 分至14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比 选 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两江新区康美街柏溪村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25275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