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万安县芙蓉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县城中队业务大楼中央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万安县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万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01: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6-5712081 | ||
采购单位 | 万安县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安市万安县万安东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6-57120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万安县五云路汽车站5楼509-5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6-5713598 万安县芙蓉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县城中队业务大楼中央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RC(JA)-2023-CG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万安县芙蓉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县城中队业务大楼中央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含自然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 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安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吉安市万安县万安东大道 联系方式:0796-5712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万安县五云路汽车站5楼509-511室 联系方式:0796-5713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96-5712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