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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第一湾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项目

四川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长江第一湾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2023]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2023]2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2.2建设地点:南溪区仙源街道长江村、金鸡村。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图、预算编制工作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4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涉及仙源街道长江村、金鸡村;辐射罗龙街道粮仓村、杉木村。核心区域位于长江村平坝农田区域与滨江沿线,拟建设高标准连栋玻璃温室四座,共19.65亩,配备智慧农业物联网设施,实现远程监测与控制;建设连栋薄膜大棚两座,共13.82亩;建设高标准农田841亩并对田间道路沟渠进行提质改造;对长江大道沿线3600余米进行建筑、景观风貌改造;在沿江区域增建休憩配套设施、小品,并对滩涂进行治理。另有山间骑游环线提升2600米,并配套防火瞭望台。2.5要求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2.6质量标准: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或土地综合整治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或土地综合整治施工业绩。☐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一个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或土地综合整治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3 00:00:00 至 2023-12-20 00: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17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2 09:0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特别提示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2208566、2208565)。

8.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长江第一湾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2023]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2023]2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2.2建设地点:南溪区仙源街道长江村、金鸡村。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图、预算编制工作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4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涉及仙源街道长江村、金鸡村;辐射罗龙街道粮仓村、杉木村。核心区域位于长江村平坝农田区域与滨江沿线,拟建设高标准连栋玻璃温室四座,共19.65亩,配备智慧农业物联网设施,实现远程监测与控制;建设连栋薄膜大棚两座,共13.82亩;建设高标准农田841亩并对田间道路沟渠进行提质改造;对长江大道沿线3600余米进行建筑、景观风貌改造;在沿江区域增建休憩配套设施、小品,并对滩涂进行治理。另有山间骑游环线提升2600米,并配套防火瞭望台。2.5要求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2.6质量标准: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或土地综合整治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或土地综合整治施工业绩。☐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一个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或土地综合整治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3 00:00:00 至 2023-12-20 00: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2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