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4标段)【南区片区项目】(项目编号:GZEZ623DL1002754-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2 |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3 | 广东汇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4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5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6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7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8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9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0 |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1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2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3 |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4 |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5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6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7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8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19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20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23时59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14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159299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4标段)【南区片区项目】(项目编号:GZEZ623DL1002754-4)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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