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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雷林前片区置地广场开发项目(商住综合体)(漳古2022P01号)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九龙江集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雷林前片区置地广场开发项目(商住综合体)(漳古2022P01号)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3]E130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古雷开发区新港城,位于裕民路南侧、迎宾大道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2276.69㎡,总建筑面积81486.72㎡,包括地上计容建筑面积62373.72㎡,其中住宅面积26330.91㎡,商业商务面积34917.62㎡,公共配套用房1125.19㎡;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19113㎡。主要建设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工程、公共配套工程、商业建筑工程、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电梯工程、地下室建筑工程、行政服务中心、总图工程(含小区道路及广场、小区绿化及景观、小区建筑小品及健身设施、室外综合管网、环保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古雷林前片区置地广场开发项目(商住综合体)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根据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文件《关于推落实装配式建筑比例的函》(漳古建函[2023]5号)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面积不低于30%,单体建筑面积装配率不低于50%。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6330.41万元(含配套工程)。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监理费费率0.86%计取,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监理服务费按实结算,实际监理服务费以经结算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监理服务费费率0.86%计算得出。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费率中,不再另行计取。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暂按人民币226.8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②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信息来源:http://www.zzjljjt.com/cms/html/jljjtwz/2023-12-15/487373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