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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兴华中路25号泽胜商业步行街二期裙楼及地下车库负1-商业等38处资产整体转让

重庆重庆市公共资源

标的名称涪陵区兴华中路25号泽胜商业步行街二期裙楼及地下车库负1-商业等38处资产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202312002398转让底价5815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12-17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3-12-26
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资产类别房产转让方承诺标的简况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涪陵区兴华中路25号泽胜商业步行街二期裙楼及地下车库负1-商业
转让底价(万元) 58150万元
产权证号 详见资产明细表 楼盘名称 -
楼层 详见资产明细表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商业服务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出让终止日期 2052-01-31
是否存在租赁租赁期至 2024-04-01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是否存在居住权
评估报告文号深国策估字FCD【2023】070031号
评估基准日2023-07-26
重要信息披露

资产明细表中所列的“租赁期至2024年4月1日”为转让方标的资产整体出租的租期截止日,但是因转让方在取得标的资产前部分标的资产已出租或承租方承租后可能存在擅自转租或出租,导致部分标的资产租赁期限可能存在超过2024年4月1日的情况。

标的踏勘联系人 贾国安 联系电话 13881972405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涪陵区兴华中路25号泽胜商业步行街二期裙楼及地下车库负1-商业等38处资产整体转让,面积约83862.55平米,详见《资产明细表》。若形成竞价,增值部分按各标的评估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的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打拆现状和配套设备设施、有租赁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商业房产买卖合同》,并按《商业房产买卖合同》支付尾款。

七、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外,房产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八、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①优先权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如在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②优先权人只能就租赁标的整体行使优先购买权,并采用场内行权(网络报价)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九、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罚金、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交接之前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交接之后由受让方承担。

十、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一、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二、项目的备查资料:不动产权证书、资产评估报告、租赁合同、明细表。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 6414.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科伊联系电话023-63625592 13696483194附件下载:资产明细表原文链接:https://www.cqggzy.com/jumpnew.html?infoid=1234235&categorynum=0140020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