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目前处于租赁状态,标的处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如非原租户成交,受让方需在受让标的后,继续将原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标的物业移交给受让方前的租金收益归转让方享有,移交给受让方后的租金归受让方享有。2.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权。 3.根据《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中“一户一车位”的要求,标的车位需优先向本小区符合条件的业主转让。符合条件的业主指未持有本小区车位的或持有本小区车位数不多于持有本小区房产数条件的业主。前述业主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持有本小区房产的权属证明和查册文件并签署承诺函。 A.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受让方: (1)若该意向受让方为该小区符合条件的业主,则该业主即为本标的最终受让方,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 (2)若该意向受让方为不符合条件的业主或非业主,则将报价结果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期拟定7天(确切公示要求以房管部门为准)。公示期间,符合条件的业主可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以标的车位对应的报价结果价格及同等交易条件受让标的车位。如公示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及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为意向受让方,则于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受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且于公示期内第一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的业主即为该标的车位的受让方,转让方将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车位向该业主转让。在受让方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如公示期间未有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出异议、申请及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则于公示结束后,则由原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 B.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产生最高报价人后,按照下列方式确定受让方: (1)若最高报价人为符合条件的业主,则该业主即为本标的最终受让方; (2)若最高报价2、转让方信息转让方名称 | 广东外运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
---|
批准单位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粤外运财字〔2023〕69 号 | 批准日期 | 2023-11-133、交易条件交易方式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披露价格(万元) | 18.98 | 加价幅度(万元)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4、联系信息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会员经纪人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图片及附件了解或咨询更多项目情况,请联系我们的项目专家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