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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辽宁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803028

传 真:0417-5803028

通讯地址: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1151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口耘垦牧业有限公司大石桥肉鸡产业体系化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

大石桥市虎庄镇

营口耘垦牧业有限公司

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营口耘垦牧业有限公司大石桥肉鸡产业体系化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位于大石桥市虎庄镇,总投资800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和厂房,对现有肉鸡屠宰生产线提升产能,屠宰量由原来的 8000 万只/年提升至 9000 万只/年。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增设高效均衡气浮装置,并扩大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由原来的 4800 吨/天提升为 6000 吨/天。在现有的鸡肉深加工车间预留空地处进行鸡肉深加工产品的建设及生产,增加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鸡肉深加工产能为:油炸类年产 19200吨,水煮类年产 25600 吨,调理类年产 6400 吨,鸡肉丝年产 12800 吨。新建制冷系统,新增 1 台 3t/h 燃气导热油炉。

废气

各有组织废气经过治理后经各自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屠宰车间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氨、硫化氢;建设单位现阶段对其增设活性炭吸附装置;羽毛粉、肉骨粉生产线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氨、硫化氢,本次改扩建增设布袋除尘器,羽毛粉工艺的粉碎及包装废气和肉骨粉出料包装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治理后的废气由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氨、硫化氢、颗粒物、油烟,通过采取废气控制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各污染物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其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在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标准要求;颗粒物在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在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因此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均可以达标排放。

废水

本项目运行后厂区内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水旱分家河,经虎庄河,最后汇入解放河;一部分废水作为二次利用水回用于厂区。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本次改扩建新增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病死鸡、鸡血、掏嗉、不可食内脏(包含内脏残留物)、收尘灰、废油、废油渣、废包装材料、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浮油、格栅前滤渣、生物质锅炉灰渣等。本次改扩建的部分固废的种类及处置措施未变,只是产生量增加及周转频次增加,通过多年运行分析,这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能够满足建设单位正常运行需要,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于新增的固废种类(废油、废油渣、肉渣、格栅前滤渣、浮油),本次工程对其进行了合理处置,去向可行,能够满足建设单位正常运行需要,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桶、废水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由特定容器收集后送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中导热油由供货厂家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不在厂区暂存,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大石桥市耘新保洁服务部进行处理。

信息来源:http://www.dsq.gov.cn/govxxgk/dsqs/2023-12-18/f924e654-058a-4fef-8695-dfac5b5db2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