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 1.在东瀛公司开发的“圣尊摩纳哥庄园”项目整体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1执17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40套在建别墅归沈阳市沈西新建燃气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西燃气公司”所有),该部分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包括在本次拍卖标的中;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2020)辽0112执恢11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6套别墅归曲振宇所有,该部分财产也不属于破产财产,但包括在本次拍卖标的中。本次拍卖标的与沈西燃气公司所有的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位于同一规划内,两标的建筑现状存在穿插分布,单独竞买任意标的将无法完成续建工程,现场现状不存在分割为2个或3个独立小区的可能。为保障工程续建,本次拍卖标的与沈西燃气公司所有的标的必须由同一买受人竞买。竞买人单独竞价行为无效,单独竞价后管理人有权拒绝交付本次拍卖标的。出现上述情形的不视为管理人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如产生竞价,两项目捆绑竞价,加价幅度为两项目各自设定的加价幅度之和,溢价部分按两项目各自设定的加价幅度进行分配。 2.竞买人必须为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管理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本次竞价采取电子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3.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户名:沈阳东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支行,账号:0330210102000011529),注明“(2022)辽0112破4号拍卖标的价款余额” 4.竞买人自竞价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管理人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辽宁有色大厦15楼)签署《交易合同》,并自签署《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齐尾款。尾款交齐后再到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5.自签署《交易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与自然资源部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重新约定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补充协议签署后管理人将配合竞买人办理在建工程转移手续。竞买人逾期未与自然资源部门签署补充协议,管理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交易合同》,如管理人选择解除《交易合同》,只无息退还保证金和尾款。 6.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竞买人因本次交易和后期续建所发生的一切佣金和税、费;拍卖成交后不动产权属转移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破产企业和竞买人各自承担。竞买人不承担拍卖成交前标的本身所涉及的历史欠税、欠费。 上述一切佣金及税、费等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信息来源:http://ggzy.shenyang.gov.cn:80/gycqgp/15517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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