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函未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违反了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question/SDGS-2023-0248-2
四、其他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只有1家,不具有竞争性,不再进行详细评审,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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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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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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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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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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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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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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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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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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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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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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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412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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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350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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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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