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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市直单位2024-202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框架协议采购中标公示

安徽安徽招标投标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FW238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2520231506号)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市直单位2024-202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框架协议采购

三、入围信息

1.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 39 号海螺国际大酒店 15 层

入围金额:费率57.27%

2.供应商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 1 号滨江商务楼 A 楼 2001 室

入围金额:费率57.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无为市市直单位2024-202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服务范围:无为市市直单位。

服务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精神,为了加强定点工作管理,保持定点工作的连续性,拟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承接无为市市直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本次征集范围为机动车商业保险,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额度各单位自行选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根据车辆座位数购买,保险额度各单位自行选择),由于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险种,交强险由商业险中标的承保公司统一承保。本次征集的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企业以5家为限(注当合格供应商>6家时,将确定排名前 5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 3≤合格供应商≤6家时,按 20% 的淘汰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家数(向上取整,例如:5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 20%淘汰比例应该 淘汰 1 家,向上取整后淘汰 1 家),按评标价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淘汰。如出现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抽签决定入围供应商。 当提交投标文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3 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重新征集)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保险服务能力、拥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专业人员。响应文件中列明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工作经历和经验、联系方式等。(2)供应商应免费提供上门服务。按照约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供车辆保险办理情况及相关信息。设有24小时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报案理赔热线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3)供应商应有客户回访制度。定期进行回访,并将反馈问题及时处理,改进服务。定期按规定格式将保险车辆及理赔情况统计汇总,分别报相应的车属单位。供应商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车辆保险单位的合理保险要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保险服务的须书面说明原因。(4)供应商应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制定服务保障措施,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5)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车量身订制风险管理方案。以客户为中心,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全方位、多渠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秀英、经梅琴、方军、吕卫萍、孙晓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征集文件约定的5000元执行。

2.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2、无效投标单位:(1)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投标函中未注明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有两个综合折扣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星号“*”资料(三个承诺函),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按要求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唯一授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3、是否中小微企业入围:否

4、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财政局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288号

联系方式:05536614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1809866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话:18098667066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