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第16页无效标处理中“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自2024年1月3日始三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八、投诉受理部门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受理电话:0577-65891903
九、未中标(成交)的投标人名单:浙江捷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壹心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壹加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十、质疑、投诉部门信息
1.招标(采购)人信息
名称:瑞安市东新智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莘塍街道莘阳大道5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诸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7-6518801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阳南路669号四楼
传 真:0577-65751879
项目联系人:潘张飓
项目联系方式:13626588221
3.监管部门信息
名 称: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安阳路95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凯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91903
瑞安市东新智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附:专家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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