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镜至320国道公路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镜至320国道公路建设工程已由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发改交通字〔2022〕1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发改交通字〔2023〕7号(关于湖镜至320国道公路建设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上高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高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湖镜至320国道公路建设工程拟建项目主线起点位于上高县田心镇湖镜村上八线公路X805(湖镜至田心镇段)与X404(湖镜至徐家渡镇公路)交叉口处,道路沿现有上八线公路X805由西向东向展线,分别经过广坪村、钊田村、下山村、翰堂镇,下穿浩吉铁路后,经过翰堂镇中心小学后到达翰堂敬老院,在翰堂敬老院的位置向北沿浩吉铁路东侧走向前行,路线与上八线公路X805在此处形成T型交叉,行至上高站接入站前大道,并利用已竣工通车的站前大道和进站大道向东为止K21+388,路线长度为21.388km。项目建安费约12907.22万元,监理费129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桩号K0+000-K21+388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绿化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计划进场日期为:2024年3月,监理服务期4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18个月、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监理合同段,设置一个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2.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方式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等要求见附录1-5,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交通工程子系(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免费下载获取。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拒收。
5.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5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5.6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5.7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8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1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上发布。
招标人:上高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上高县人民政府8楼
邮政编码:3364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8795972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清莲路桂林大厦2栋2单元701室
邮政编码:336400
联 系人:邹先生
电 话:13320050322
监督部门: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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