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曲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灾后重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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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2036005001 | |||||||||||||||||||||||||||||||||||||||
招标内容: | ||||||||||||||||||||||||||||||||||||||||
曲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灾后重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灾后重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3】104号、曲阳发改审字【2024】16 号、曲行审招核字【2024】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曲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灾后重建项目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曲阳县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对11处地质灾害点进行灾后治理,其中崩塌地质灾害2处、滑坡地质灾害点6处、泥石流地质灾害点3处,涉及5个乡镇。2.1.4资金来源:增发国债和地方财政配套。2.1.5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2.1.6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330日历天。)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等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勘察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设计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特别说明: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张昭,电话:0312-4287985。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5 00:00至2024-03-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7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7 日 13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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