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经建研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建同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180501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1561896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日期:2024年03月16日 附件: | 东塱、南漖片区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公示.pdf资审报告-无签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