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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河北河北招投标

招标公告名称: 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0889001G01
招标内容:

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项目工程检测已由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项目企业投资备案,邢东新批投资[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高新智科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高新智科电子信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项目工程检测2.1.2招标编号:HBDHXT-2024-0122.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4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河曲路与龙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2.1.5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9163.64㎡(约148.75亩),总建筑面积约193519.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176.27㎡,地下建筑面积14343.62㎡。新建-1+12F综合楼2座,-1+4F工业厂房1座,4F工业厂房7座,4F产品检验楼1座;以及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绿化、道路及铺装等工程,(具体以实际发生内容为准)。2.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检测内容。2.1.7质量标准:合格,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地基基础检测、工程实体现场检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等。检验试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具体检测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2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0 00:00至2024-04-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3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高新智科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园博园南门南花雨巷商业中心D座106室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金马路交东行300米路南
邮编:

054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徐景伟

联系人: 田国红
电话:

0319-6776582

电话: 0311-8585029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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