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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150429-04-01-317366宁城县右北平镇大宝贝台沟村七组李任华37.5KWP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3-150429-04-01-317366
项目名称宁城县右北平镇大宝贝台沟村七组李任华37.5KWP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类型 备案
申报单位李任华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结果审批时间批复文号批复附件
宁城县发改委光伏电站项目备案 办结 2024-04-03 查看告知相关办理结果

项目备案告知书

项目代码:2403-150429-04-01-317366

项目单位:李任华

您提交的宁城县右北平镇大宝贝台沟村七组李任华37.5KWP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项目备案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在开工建设前,应当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手续,方可开工。特此告知!

建设地点:赤峰市--宁城县--右北平镇大宝贝台沟村七组李任华家屋顶

跨行政区划建设地点:null

总投资:13万元,其中 自有资金:13 万元 , 申请银行贷款:0万元 , 其他0 万元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4/03至2024/06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自有产权屋顶安装总容量37.5KWP太阳能光伏组件,采用固定支架(桁架)方式安装单体容量为625WP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60块,安装逆变器1台及其配套设施。所发电量消纳方式为全额上网。

补充说明:1.请严格按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建设; 2.请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时间、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注意:项目自备案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请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请申请撤销已备案项目,2年期满后仍未作出说明并未撤销的,备案机关将删除已备案项目并在在线平台公示。)

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

年月日

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结果审批时间批复文号批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