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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人民法院关于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西路158号好景世纪城华翠苑1、2幢地下停车场负一层14小车位(变卖)的公告

湖南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郁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9日上午10时起,变卖期为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66/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91.HgGXS3)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位于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西路158号好景世纪城华翠苑1、2幢地下停车场负一层14小车位[产权证号:郁0000001328号]。

变卖价:33404元,预缴款:33404元,增价幅度:668元及其倍数。

[本标的物为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特别提示: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实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该标的物的证载四至、用途性质地形地貌、规划等各种因素可能存在与现状不符,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包括房产未腾空)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过户时最终核定面积、范围、用途及规划与土地使用证不一致的,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及委托竞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必须自申请参与竞拍到人民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并在拍卖成交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人民法院审核。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与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属多人共同竞拍的,也须按上述时间一同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有关信息录入网拍系统。

特别提醒:虚构购房资格或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即视为自行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通知及优先购买权

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11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4月30日向本院提出。标的物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认为标的物需带租拍卖或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没有提出的,本次拍卖将认定为不带租拍卖,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自行承担。

四、咨询及展示看样

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10时,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法院名称+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826774864(此手机号只接收短信,如需电话咨询请致电0766-7590656,拍卖小组)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携带身份证件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特别提醒: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本院对变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法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余款缴纳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7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郁南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郁南支行,账号:446688010400026630000008018,备注案号(2023)粤5322执恢205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七、交付及特别说明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经本院审核买受人具备购房资格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房产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交接不动产,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八、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负担

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因本次拍卖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至相关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并于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到本院申请在本次拍卖款中办理退税费手续。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司法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垫付,不计入抵债金额。

九、其他需要特别提醒事项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二次过户涉及的依法非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因网络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外,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有关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向相关单位自行咨询确认。

5.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悔拍并要求本院退回已缴纳的购买款。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等。买受人恶意抬价三次以上成交又拒不支付成交款的,除对保证金予以扣罚外,对买受人视妨害执行情节予以罚款、拘留。

十、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23年3月9日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被执行人依法需向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辅助工作费用。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如下:

以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价或抵债金额为基数,实行分段费率收取,即:

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每件50元;

超过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成交金额-10000)*1%+50元计算;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成交金额-1000000)*8‰+9950元计算。

单件标的费用不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5万元。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流拍后变卖不成功的,不收取费用。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上述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自行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变卖的公告及须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66-7590669

法院咨询电话:0766-759065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郁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82406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