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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中心检测用耗材第二次行业快采公告

重庆行采家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 材料中心检测用耗材 项目采用行业快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5,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5,000.00 1(批) ¥5,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4-17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4-17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见附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见附件 (二)交付地点: 见附件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按采购单位内控要求,采购结果将不会公示,仅通过短信通知供应商成交结果。如有疑问请咨询项目执行方单位。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 蒋超 联系电话: 02389136300 实验耗材参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