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北关街(邢州大道-龙岗大街段)城市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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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0906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北关街(邢州大道-龙岗大街段)城市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关街(邢州大道-龙岗大街段)城市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2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北关街(邢州大道-龙岗大街段)。建设内容:道路红线60米,长度1896米,铺设雨水管道1580米、砖沟2290米,污水管道3974米,给水管道1346米,电力、热力管道各1896米,恢复路面108440平方米及道路配套设施等工程,完善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最高限价:85.41万元。设计周期:2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8 00:00至2024-04-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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