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智慧招标 首页

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河北河北招投标

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勘察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审[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筑总面积为929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拟建设行政楼6192平方米、教学楼16973平方米、实训楼16872平方米、宿舍25128平方米、食堂3324平方米、室内运动场1575平方米、公共实训基地及图书馆12908 平方米、地下停车场等。不使用限制和淘汰的设备和材料,做好节水、电力设施保护、资源利用,并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利、节能、安全生产、消防、施工等相关手续后施工;具体建设内容及地点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为准。2.1.2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2.1.3 服务期限:20日历天2.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业绩等方面的能力。(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监督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视同为小微企业)招标。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3)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特别提醒: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2000元,由招标人支付。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通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5、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二、三级公司实行一票否决。6、投诉举报渠道: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311-82203136行业临管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0311-82283919;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董耘耕0311-69122606,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杨倩0311-86252067。。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0:00至2024-04-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1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石太铁路南侧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董耘耕

联系人: 杨倩
电话:

0311-69122606

电话: 03118625206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jzhhzb@1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长安支行
账号:

/

账号: 6161201090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