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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4-1488]番禺区新造镇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新丽园片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广东广州公共资源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番禺区新造镇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新丽园片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4-1488]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东一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鹏湾营造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深圳市嘉闰州生态建工有限公司,(成)万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广东鹏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中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广东同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7 (主)广东万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8 (主)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9 (主)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10 (主)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11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2 (主)广东中水建工有限公司,(成)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13 (主)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14 (主)广东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15 (主)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通过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04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3481833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附件: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资审报告 -(公示版).pdf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024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