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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水厂(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山东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水厂(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附件1: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水厂(一期)验收意见.pdf212.5 KB, 下载次数附件2: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水厂(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pdf2.2 MB, 下载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