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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朔方路南侧枣香苑35#楼5-602室

宁夏全国产权

灵武市朔方路南侧枣香苑35#楼5-602室
项目名称灵武市朔方路南侧枣香苑35#楼5-602室项目编号GR2024ZJ1000696-2
转让方名称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底价22.172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5-13披露结束期满日期2024-05-24
资产来源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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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武市朔方路南侧枣香苑35#楼5-602室
资产属性(属性来源)标的所在地区灵武市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重大事项披露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4个延期周期数延期。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房产目前使用状态为空置。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6.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如有渗水或其他各类需维修等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及内部结构、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均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7.标的物以目前的外观、结构等现状进行竞价并交付,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意向方参考,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不承担本次转让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8.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经理,13709572751。9.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方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监管机构(部门)市级其他部门监管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批准单位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剩余住宅资产处置的函批准日期

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披露价格(万元)22.1724加价幅度(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请参考来源网站保证金金额(万元)请参考来源网站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限时报价期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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