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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2号东贵宾厅物业

广东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2号流花中心东贵宾厅物业 项目编号:

GZ2024DG201421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967.55㎡

截止时间:

2024-05-30 租赁期限:

6年

出租用途:

商业

特  色: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每两年递增10%,即第三年、第五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10%。租金不含管理费。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当于每月第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出具等额有效租金增值税发票。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2号流花中心东贵宾厅物业 标的所在区域 越秀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967.55平方米 租赁期限 6年
出租面积描述 租赁物业计租面积967.55㎡,其中无房产证面积630㎡。
免租期限 6个月,分两年执行
特色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40079126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337.55㎡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贵宾室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5-03-14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17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补充延牌说明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信息发布终结。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经广州产权交易所公示5个工作日后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 1 %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广州流花展贸中心物业租赁合同》、《广州流花展贸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111610.60 元。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279886,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署的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部分。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的产权人为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2.招租物业城市规划用途为展馆。流花展贸中心1-10号馆原房屋规划用途包括展馆、洽谈大楼、服务业等,根据广州市规划局文件批复,使用功能由原会展调整为商贸、餐饮、办公(具体以穗规函【2011】6728号及穗规建证【2011】2784号为准),现正完善相关手续。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4.出租物业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承租方还可到出租方驻场办公场所查询。出租方披露的信息仅是出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确保在签订本合同前对租赁物业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业。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上述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6.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业态,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符合营业要求的相关证照,出租方提供协助。7.综合管理费标准:装修期内15元/㎡·月(装修期内不含空调),自起租日起管理费为30元/㎡·月,月管理费为29,026.50元;(含公共区域的安保、保洁,不含中央空调使用、餐厨垃圾清运、油烟处理、噪声和废水处理)。8.履约保证金: 相当于起租后首年月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的三倍。物业管理合同履约保证金按35元/㎡向出租方指定的物业管理人交纳。9.出租方共计提供120KW的供电量,提供给水DN20,排水DN150,承租方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需要增容的,经出租方同意增容方案后方可实施,增容的手续、施工及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设备设施验收投入使用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10.电费单价按供电单位收费标准计收,计费用电量为实际用电量与损耗电量(含变损和线损)之和。其中,实际用电量按照电表自动扣取的读数计算,损耗电量按实际用电量的10%计算。11.水费、污水费按供水单位收费标准计算。由物业管理人收取水费的税费,税费根据开票当期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由承租人自行承担。12.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提供第三方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人知悉并同意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保证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承租方所欠费用的本金、利息、逾期违约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方实现各项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人所承担的是延续性连带责任保证,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直至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分期履行的,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从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的,无须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仍对租赁合同及变更后的内容承担担保责任。13.承租方签订《广州流花展贸中心物业租赁合同》后无需提交该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函》。14.承租方签订《广州流花展贸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无需提交该服务合同项下《承诺函》。15.出租标的占用中,起租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不早于原合同期满次日),如在原合同期满3个月后,因出租方原因无法交付场地,交易双方可协商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责任,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15.出租标的有630㎡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报名前需自行研究后续营业证照办理风险,如因无法办理经营证照终止交易的,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1、企业法人应提交:(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意向方注册资本须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文件(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注明的,须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打印件);(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流花展贸中心物业租赁合同》、《广州流花展贸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流花分公司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崔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89160939、89160955 附件材料
流花中心物业管理合同范本(2023年1号版) 查看附件信息
广州流花展贸中心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查看附件信息 与精选项目比较 信息来源: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63234d910f2c474f89c11c9ae4f9c2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