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项目编号:
GZ2024FG200818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113㎡
截止时间:
2024-05-30
租赁期限:
5年
出租用途:
商业
特 色: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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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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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 租赁期内,每年租金递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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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租金一月一付,第一个月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时交清,此后的租金须在每月的5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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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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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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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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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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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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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总面积)
| 113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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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无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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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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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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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编号
| 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11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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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95482.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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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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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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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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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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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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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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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7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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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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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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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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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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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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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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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愿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3%,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及附件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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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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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交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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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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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3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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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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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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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650840,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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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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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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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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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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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并具有便利店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经营范围为准)。3、意向方(含原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在副省级(含)以上城市正在经营的直营连锁门店(门店经营主体须为报名主体或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少于500家(含)(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其中在医院服务的直营门店(须为报名主体或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少于6家(医院合作门店的甲方主体须为医院,提供上述在医院服务的门店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及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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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公开附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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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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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1、法人应提交:(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范围包括的查询打印页。(3)提供意向方食品经营许可证;(4)提供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在副省级(含)以上城市正在经营的直营连锁门店(门店经营主体须为报名主体或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少于500家(含)(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其中在医院服务的直营门店(须为报名主体或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少于6家(医院合作门店的甲方主体须为医院,提供上述在医院服务的门店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及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5)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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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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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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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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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先生、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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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89160914、89160736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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