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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2号大院2号608室

广东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2号大院2号608室 挂牌价格:

6739.00 元/月/总面积 面积:

124.8㎡

发布时间:

2024-05-17 租赁期限:

3年

出租用途:

办公

价格说明:

3、首年次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2 元/平方米(在孵企业或入园区后新注册公司符合在孵企业行业类别的,可以享受孵化期内租金不递增的优惠)。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05-17至2024-05-30) 出租类型:

房产 出租方名称: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所在区域:越秀区 特  色: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电梯房,产业园/创意园 免租期限: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83496231 公告 承租方资格

出租条件

优先选择科技型、创意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支撑服务企业或关联服务企业,优先考虑成立24个月以内在孵化服务期内的企业。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原租赁合同2024.6.9租期满1、本次挂牌底价为最低价,租金可以向上浮动,意向投标者不可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本次挂牌底价不含物业管理和综合服务费,淘金园区的物业管理和综合服务费为12元/㎡。3、首年次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2 元/平方米(在孵企业或入园区后新注册公司符合在孵企业行业类别的,可以享受孵化期内租金不递增的优惠)。4、意向方在办理入驻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1) 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①《入驻意向书》原件;②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2) 自然人应提交:①《入驻意向书》原件;②入驻意向方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入驻意向书 查看附件信息 与精选项目比较 信息来源: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ca8fb287fd9641709726140392db67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