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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B001号停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蒙古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拍卖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7日10时至2024年6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1/10)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B001号停车位。

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1.本次拍卖的是车位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使用年限不详。车位具体情况请实地勘查后确认。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竞买人应去实地自行了解。

2.部分车位有人使用,腾退事宜三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另行处理,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欠费情况不详,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以上信息以评估报告为准。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评估价:72413元(柒万贰仟肆佰壹拾叁元整)

起拍价:65171元(陆万伍仟壹佰柒拾壹元整)

保证金:13034元(壹万叁仟零叁拾肆元整)

加价幅度:5000(伍仟元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 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与内蒙古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9969012402或添加微信号:ZHUPAI_IM。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物若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7天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账号:6228400877867367268;行号:103191048519)。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内蒙古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69012402、微信号:ZHUPAI_IM。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看样联系人:1996901240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37号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8396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