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特别提醒: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 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3日10时至2024年6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xjlRPi&user_id=2051482581,户名: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新乡市开发区27号街坊丽水华庭25号楼5层东户,建筑面积为138.58平方米。 该不动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权利负担信息:赵**、王**已于2017年8月22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45万元;已于2018年12月28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13万元;实际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该标的物建筑面积是否含不确权面积,请自行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起拍价:487073.63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区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6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红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5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看房电话:18738533606,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标的物及出入通行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14日16时前缴入,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新乡健康路支行,账号:311111003485002768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费),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买受人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配套费、物业费、水费、电费、车位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373-3769736。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6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以法院EMS邮政特快专递或其它方式(书面、电话、短信)通知各方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情况调查表。 咨询电话:0373-3769736。 监督电话:0373-37696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科隆大道438号。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卖(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84035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