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批准,现就南苑街道人民调解案件调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苑街道人民调解案件调处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4196002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南苑街道人民调解案件调处服务项目,预算价为49.75万元,调处服务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特定资格:根据浙财行[2018]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承接主体要求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人民调解协会以及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05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792号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6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283711。
3、方式:潜在供应商至本公告指定地点并提供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各供应商以现场报名获取为准。
4、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2)根据浙财行[2018]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承接主体要求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人民调解协会以及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成立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5、提示:
1)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14时00分00秒止;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14时00分00秒;
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792号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208会议室。
八、业务咨询:
1、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洁联系电话:0571-89173608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792号。
2、委托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成燕、周海丽联系电话:0571-86320706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