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以整体方式转让,不作分拆。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报名参与交易或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受让方承诺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处置等)及实际情况已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其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3.本次处置的车辆必须过户,标的车辆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过户时发生的有关税、费、补办年检年审、保险等。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受让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开票手续并承担相关的服务费。4.标的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保管费、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5.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受让方需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资料、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确认符合过户手续后竞价,如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无法过户,视为受让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60-85593631(需提前预约)。7.转让标的不包含车辆牌号。8.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9本项目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车辆行驶里程以实际数值为准。受让方在受让前必须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质量、数量、重量、性能、功能、运输、安装、残缺、瑕疵和存放等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交易标的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况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赔偿。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中山安大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了解85辆金龙牌小学生校车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中安资评字(2023)第112201B号]。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2、转让方信息转让方名称 |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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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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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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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公交督办通〔2023〕25-1号 | 批准日期 | 2023-12-203、交易条件交易方式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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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349.32123 | 加价幅度(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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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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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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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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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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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4、联系信息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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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会员经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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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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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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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图片及附件了解或咨询更多项目情况,请联系我们的项目专家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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