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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镇龙宗村人居环境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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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镇龙宗村人居环境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甲寅镇龙宗村人居环境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7ff1fc7-38b8-44c6-82ba-4f2627968ba3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7ff1fc7-38b8-44c6-82ba-4f2627968ba3
建设规模: 1.哈尼梯田核心区村庄人居环境风貌提升:190栋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改造总面48039.60㎡,其中:钢筋混凝土房外立面改造130栋36018.00㎡;裸砖房外立面改造60栋12021.60㎡。屋顶改造:本次屋面改造主要为拆除原有单面坡石棉瓦屋面,把石棉瓦屋顶改造采用钢屋架磨砂瓦坡屋面18栋1569.02㎡。新建小斜顶(挑檐)38栋3040㎡。 2.人居环境改善:文化阵地建设1处,(含阿波毛主席文化宣传牌1个,入口心形文化架3个、入口拱门形文化架3个、入口方门形文化架3个);垃圾房85.10㎡、厕所改造53㎡、党群活动中心16.22㎡、塑木栏杆166.80m、仿木栏杆31.40m、方钢栏杆263.09m、小花园、小菜园改造(含小菜园改造85.99米,木春菊800㎡、三角梅3700株、炮仗花300㎡、五爪金龙300㎡、芭蕉树3500株、种植红土回填150立方米)。f7ff1fc7-38b8-44c6-82ba-4f2627968ba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27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3-462132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河县甲寅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段雯慧
办公电话: 1376934505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波
办公电话: 0873-3695520 移动电话: 1591139301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360001001
标段名称: 甲寅镇龙宗村人居环境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3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6-18 08:30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55.0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甲寅镇龙宗村人居环境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的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须提供注册证书。(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1)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3)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6-18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1).pdf2024-05-24 09:37:28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