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 9月19日10时至2024年 9月 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渝金融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7,户名: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37-标的:翠屏区岷江新区学院路493号HAI未来广场A街区11单元-1层46号,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标的所属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21)宜宾市不动产权第0002575号,产权证记载据产权证显示标的坐落为:翠屏区岷江新区学院路493号HAI未来广场A街区11单元-1层4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使用期限2015年08月20日起至2055年08月19日止。
标的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学院路493号HAI未来广场A街区。标的所在楼层为第-1层,建筑面积为25.7平方米,房门号为11-(-1)-46。
标的有抵押。本次拍卖标的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无法从建筑物剥离、与房屋使用功能相适应且影响建筑物使用价值的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所载信息,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以实物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现场勘查:
1、标的位于宜宾HAI未来广场商业楼栋内,邻街开放式楼栋,标的房屋无门牌标识,通水电。
2、位于楼栋第-1层,室内已装修,标的房屋打通共同使用,并分隔成多个房间。作“赤道ET训练基地”健身房用。
特别提示,请买受人充分注意并承担迟延交付的风险:
1、部分房屋系大证,成交后办理产权证需买受人持法院裁定书自行与当地不动产中心联系分割权证。
2、部分房屋有租赁,具体情况请买受人充分注意评估报告。
3、标的有与其它房间打通、也有可能同时与案外房间打通使用的情况,买受人需自行现场核实边界,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不负责隔离。
4、标的物业欠费、其他欠费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欠费由相应民事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5、标的权属现状为共用一大产权证,分零拍卖后能否办理独立产权证,请意向购买者在开拍前自行前往相关权属部门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且标的房屋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等权属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及所附资料复印件为依据(详见评估报告附件),仅为参考,若有出入,以拍卖成交后,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定的标的物的最终面积、坐落位置、房地产用途、使用权类型等权属信息为准。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自行核实标的现状,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标的物室内结构发生变化,存在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核实、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评估价:11.33万元,起拍价:7.94万元,保证金:0.7万元,增价幅度:0.03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请拨打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或登录汇融拍卖官网www.rongtime.net、或下载汇融拍卖APP、关注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汇融拍卖手机门户网站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最终交付时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最终交付时的状况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坐落等数据信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划线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数据信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补办证等费用、大修基金、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闲置费及违约金等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物管、水、电、气、宽带、闭路等欠费由相应民事主体依法各自承担。该标的物如若存在其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一周前经成渝金融法院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8、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9、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提示进行操作。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渝金融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400477061181365)买受人打款时需注明标的物名称。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3、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内容若有冲突,最终以《拍卖公告》内容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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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金融法院
2024年 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89202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