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2506256520242201
二、合同名称:关于笔记本电脑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341201000000146513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学院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学院
地址:金山区海芙路339号
联系方式:13816044362
供应商(乙方):上海经意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新达(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市金山区北随塘河路3号
联系方式:021-513969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华为擎云G540-084
数量:1.00
单价(元):7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为擎云G540-084
2.合同金额(元):
7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笔记本电脑的框架协议合同(11N42506256520242201).pdf原文链接:http://www.ccgp-shanghai.gov.cn/luban/detail?parentId=&articleId=X+jvo8ud1e6P2zR00AOL9g==&u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