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驻马店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原驻马店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承包人(全称):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解放大道下穿京广铁路亮化美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解放大道下穿京广铁路亮化美化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解放大道。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牐�/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约定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298.37m长的11.5mX.25X2双箱涵车行道及 306.37m长9.5mX6.25mX2双箱涵人行及非机动车道、97mX2 人行及非机动车道U形槽和 105mX2 机动车道U形槽、东西两端共计 25mX8 人行、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挡墙的墙体美化、挡增段及U形槽箱涵内的照明亮化、U 型槽内的中间分车绿带和两侧分车绿带的绿化等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3��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伍万伍仟伍佰捌拾伍元柒角捌分 (?8455585.78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零陆佰贰拾柒元柒角玖分(?180627.79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零玖佰零叁元整(?230903元)。
2.合同价格形式:�牐牐牭ゼ酆贤�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犕跤�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3 年6 月1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驻马店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牐�/ 组织机构代码:*19899G
地 址:驻马店天中山大道北段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 138 号 37 号 楼 22 层 2203 号
邮政编码:�牐�/ �� �� 邮政编码:��450000��
法定代表人:李卫锋 法定代表人:陈鹏飞
委托代理人:�牐�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牐牐牐牐�/�牐� 电 话:��0371-55183768�牐�
传 真:�牐牐牐�/�牐牐� 传 真:�牐牐牐牐牐牐�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牐牐牐牐牐牐� ��
开户银行:�牐牐牐�/�牐�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
账 号:�牐牐牐牐� /�� 账 号:��*0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