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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清河苑小区10号楼4单元4楼东户(重新二拍)的公告

河南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公告标题:

平舆县人民法院

关于

平舆县商业街东段北侧临街商住楼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7日10时至2023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平舆县清河苑小区10号楼4单元4楼东户房产,证载面积139.6平方米,平舆县房权证字第20160061号,有抵押。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现场查看拍品,竞拍成功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起拍价:383955.84元,保证金:39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如果拍卖成交,本标的物将有买受人自行接收。

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39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舆县支行,账号62284020470879792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396-2168578手机:18838530818

监督电话:0396-5005220。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舆县东皇大道193号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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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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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69895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