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8793221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20-37908635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日期:2023年09月09日 附件: | 2、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已隐藏).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