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龙田镇鸡公桥村卫生站(以工代赈)23.1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前公示申报单位:兴宁市龙田镇鸡公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单位:兴宁市龙田镇鸡公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地点: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鸡公桥村卫生站建设年限:4个月总投资:10.39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利用兴宁市龙田镇鸡公桥村卫生站屋顶面积110平方米,建设装机容量23.1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设备主要包括: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镀锌钢支架等,预计年发电量3.4万度。审批部门: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3323500电子邮件:None邮件编码:514500邮政地址:兴宁市兴城中山东路1号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09-11至2023-09-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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