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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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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翠屏区纸厂片区临时绿化(岷江花海)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2-511502-04-01-602452】FGQB-02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2-511502-04-01-602452】FGQB-02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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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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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75000平米,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人行游步道等。(最终以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2.2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纸厂片区。2.3总投资金额及来源:3750万元/企业自筹。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周期+施工工期)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2.6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项目所涉的深化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相关报审工作(含施工图审查及费用),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与工程非直接相关的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工作)、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包括按业主要求完成工期采取的相关措施)、环保等全面负责。2.7标段投资额:9826382.84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736282.84元,设计费:9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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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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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包含牵头人);③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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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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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1 00:00:00
至
2023-10-26 00: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17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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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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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0 09:0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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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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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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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别提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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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2208566、220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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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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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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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翠屏区纸厂片区临时绿化(岷江花海)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2-511502-04-01-602452】FGQB-02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2-511502-04-01-602452】FGQB-02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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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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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75000平米,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人行游步道等。(最终以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2.2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纸厂片区。2.3总投资金额及来源:3750万元/企业自筹。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周期+施工工期)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2.6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项目所涉的深化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相关报审工作(含施工图审查及费用),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与工程非直接相关的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工作)、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包括按业主要求完成工期采取的相关措施)、环保等全面负责。2.7标段投资额:9826382.84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736282.84元,设计费:9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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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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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包含牵头人);③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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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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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1 00:00:00
至
2023-10-26 00: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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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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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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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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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0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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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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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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