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
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物资采购
(岩棉阻燃被)
询价编号:2GS-TZ-04-CLZB-2024-01(岩棉阻燃被)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已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工发[2020]924号关于成立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本项目岩棉阻燃被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并采用电子化询价投标方式。
工程概况: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选址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杨坨地区,西起北运河东岸,东至东六环外路县故城遗址区,北起京哈南侧路,南至杨坨中路、杨坨一街的区域。站位属于目前副中心规划的 01 组团中 0101 街区。该区域位于副中心的核心区,西接北京中心城,距离约 25 公里;东接廊坊北三县,衔接天津滨海新区和唐山,分别距离天津滨海新区和唐山约 125 公里和 140 公里;北接首都国际机场,距离约 20 公里;南接大兴国际机场和雄安新区,分别距离大兴国际机场和雄安新区约 60 公里和 120 公里。
本标段为04标段,包含2个盾构井、2个深基坑以及1座三层地下建筑;北京如副中心站基坑为超深超大的分级基坑,分为城际车站区域、轨道区域及TOD一体化区域;其中城际车站区域站台区坑深32.917m,西咽喉区最深处达到45m。
2.2询价内容:
本工程总计划采购预埋槽道 数量明细如下: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物资数量 | 计划交货日期 |
岩棉阻燃被 | / | 平米 | 2.4*3m | 13200 | 2024.1.20 |
合 计 | 2.3特别说明:部分询价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4结算支付: ①.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20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1日至本月 20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②.物资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6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 )3个月;( √ )6个月;( √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③.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执行过程中每次结算价款的 \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证金预留时间为3个月,每3个月对质保金进行滚动返还,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但乙方所供产品不因甲方验收合格或质保期满而免责。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