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2021年1月1日以来主持过类似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或城市公园建设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或工程造价不低于8000万的项目设计不少于1项(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设计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显示项目设计负责人信息,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拟派可研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可研报告编制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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