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十一标段: 2.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承诺函)。 2.3.2、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近六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 法定代表人); 7、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时间前截止);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 三、无效投标人情况及原因: 无; 四、报价修正: 无;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7.00 | 27.00 | 23.00 | 24.50 | 28.00 | 23.00 | 28.00 | 2 | 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5.00 | 25.00 | 22.00 | 24.20 | 23.00 | 22.00 | 25.00 | 3 | 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3.00 | 22.00 | 18.00 | 22.00 | 23.00 | 19.00 | 24.00 | 4 |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3.00 | 21.00 | 19.00 | 22.10 | 23.00 | 20.00 | 23.00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5.00 | 36.20 | 43.10 | 31.00 | 44.80 | 41.40 | 33.50 | 2 | 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6.00 | 35.00 | 37.60 | 29.10 | 40.40 | 36.50 | 30.50 | 3 | 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6.60 | 34.40 | 36.50 | 25.60 | 41.00 | 36.60 | 27.50 | 4 |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7.00 | 33.90 | 35.00 | 26.40 | 40.50 | 36.80 | 29.00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4.49 | 89.57 | 2 | 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3.15 | 81.90 | 3 | 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1.57 | 77.17 | 4 |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8.40 | 74.08 八、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开标日期:2024年05月10日08时20分 2.开评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二室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信息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5.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8-8787557 招 标 人:灵宝市涧东区管委会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5639836518 代理机构:河南东晟嘉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7329168621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健湖智能产业园3号楼3楼A304原文链接:http://ggzy.fgw.henan.gov.cn/tradeInformationDetail/96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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