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2024年夏季零星使用农用车清运秸秆项目项目编号:320921100N24040005项目位置: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


公告日期 2024-05-14

交易品种:涉农资金项目项目类型:其他 交易方式:承包流转用途:--流转期限:--公告日期:2024-05-14预算金额:33950.00元最高限价:33950.00元交易量:--报名时间:2024-05-15 09:00至2024-05-21 17:00交易面积:--联系方式:响水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051586882013)招标代理公司:--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响水镇 | 村(社区) | 苗寨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4-24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预算总额 | 33950.00元 |
资金来源 | 其他 |
项目周期 | 40天 |
项目描述 | 项目位于:响水镇苗寨村区域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夏季秸秆双禁工作要求,响水镇苗寨村2024年夏季零星使用2吨级农用车清运全村油菜、小麦等秸秆,农用车清运秸秆共19 个地块,土地面积约1565亩(其中小麦面积约525 亩,油菜及其它秸秆等面积约1040亩)清运秸秆农用车约679车次,预算每车50元(含人工、含税票)。预估总价:33950元,限期:约40天,日产日清。投标要求:投标者需具有劳务服务经营范围的单位,投标单位需交投标保证金700元,报名前须自行勘察现场,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内容详见合同具体条款)。中标方中标后履行的条件:1、要做到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检查,必须日产日清,禁止乱抛,发现一处扣除2000 元。2、中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做好禁抛禁烧的宣传看管工作。现公开对外招标,经议标组讨论决定在参与竞标人员中选择资信好以合理的最低价中标,中标方需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待该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
补充说明 | 投标者需具有劳务服务经营范围的单位,报名前须自行勘察现场。 权属信息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05-15 09:00至2024-05-21 17:00 | 报名地点 | 响水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或网上报名(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5-21 17:00 | 交易时间 | 2024-05-27 15:00 | 交易地点 |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 项目位于:响水镇苗寨村区域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夏季秸秆双禁工作要求,响水镇苗寨村2024年夏季零星使用2吨级农用车清运全村油菜、小麦等秸秆,农用车清运秸秆共 19 个地块,土地面积约1565亩(其中小麦面积约525 亩,油菜及其它秸秆等面积约1040亩)清运秸秆农用车约679车次,预算每车50元(含人工、含税票)。预估总价:33950元,限期:约40天,日产日清。投标要求:投标者需具有劳务服务经营范围的单位,投标单位需交投标保证金700元,报名前须自行勘察现场,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内容详见合同具体条款)。中标方中标后履行的条件:1、要做到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检查,必须日产日清,禁止乱抛,发现一处扣除2000 元。2、中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做好禁抛禁烧的宣传看管工作。现公开对外招标,经议标组讨论决定在参与竞标人员中选择资信好以合理的最低价中标,中标方需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待该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 报名费(材料费) | ¥0.00 | 保证金 | ¥700.00 | 最高限价 | 33950.00元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孙晓梅 | 联系电话 | 13912596555 被委托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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