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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266号第九层901室物业

广东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266号 项目编号:

GZ2024DG201445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1257.85㎡

截止时间:

2024-05-30 租赁期限:

5年

出租用途:

办公

特  色: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小区管理,产业园/创意园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管理费为10元/月/平方米。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15号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266号 标的所在区域 海珠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1257.85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出租面积描述 出租面积合计为1257.85㎡,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后续办理经营手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出租方可给予必要协助。如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已超三个月的时间,承租方不得以未能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证照为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不得追究出租方责任。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或做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保证金,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提出异议。
免租期限 免租期3个月。
特色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小区管理,产业园/创意园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穗房地证字第0942715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1257.85㎡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厂房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手表厂(现已更名为:广州轻工表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17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 1 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 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及签订廉洁协议、资信调查表、历史建筑使用告知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150000.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其它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707271,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3、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手表厂(现已更名为:广州轻工表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权属人授权委托出租方出租经营管理该物业,承租方须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2、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产权情况、房产性质、水电、设备设施、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3、出租面积为1257.85㎡,承租方自行承担后续办理经营手续时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出租方可给予必要协助。如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已超三个月的时间,承租方不得以未能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证照为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不得追究出租方责任。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或做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保证金,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提出异议。4、承租方对本物业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间隔调整、墙体渗漏水及室内水、电、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装修改造,维修和改造必须在施工进场前向出租方提供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备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且经批准后方能开展施工,因装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为装修改造后导致的水、电、消防及渗漏水问题,须自行承担修缮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的实际情况,需承担物业使用过程中的消防、环保及治安安全的全部责任。5、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厂房,出租用途为办公,如需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及用途须事前向出租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才能变更,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6、承租方在出租标的进行经营所需的一切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并独自承担一切费用;出租方视具体情况需要向承租方提供与上述手续有关的场地证明文件。7、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首月租金和相当于两个月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租金不含管理费,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本物业的内部物业管理工作,并承担对应管理费用。8、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及用地转租。所有转租行为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后才能生效。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方承租的物业,没收其租赁合同保证金,并由承租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9、承租方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园区的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认真履行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依规合法,如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10、承租方已充分知悉租赁物业的全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业的设备设施、建筑物的结构、装饰、水电设施、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状况及数量、室内外环境、租赁物业房产情况)并对物业进行实地考察,且充分考虑因拟出租物业现状而存在的任何风险、或有损失和责任情形,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或产权人)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解除合同的,其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企业法人应提交: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已签署的《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详见附件《物业租赁承诺书》。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董小姐、谭小姐
联系方式 89160732、89160733 附件材料
物业租赁承诺书 查看附件信息
资信调查表 查看附件信息
租赁合同 查看附件信息
历史建筑使用告知书 查看附件信息
廉洁协议 查看附件信息 与精选项目比较 信息来源: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7a8ac3129784416a8aeac8fbf8f5e59e